楞严经第三卷请大德师父开示讲解。?
6/22/2018
楞严经

经中卷三讲,眼色为缘,生于眼识。此识为复因眼所生,以眼为界……汝见又非青黄赤白,无所表示,从何立界...若色变时,汝亦识其色相迁变,汝识不迁,界从何立。从变则变,界相自无。不变则恒。既从色生,应不识知虚空所在。若兼二种,眼色共生,合则中离,离则两合,体性杂乱,云何成界。是故当知眼色为缘...不理解,恳请大德高僧慈悲开示,感恩!
法嘉宗智 回答
身心与外界之间 (十八界)经验的分析
佛又说:“何以见得十八界本能(身心与外界中间的边际性)都是真如自性的本体功能呢?”
“(一)眼与色相之间。如你所了解的,眼睛和色相是产生眼识的基本原因,生出眼睛识别的本能。这个识别的作用,是因眼睛而生,以眼睛为界限呢?还是因色相而生,以色相为界限呢?假若是因眼晴而生,倘若外界没有色相与虚空,便没有什么可以分别的。即使你有识别本能,又有什么用呢?并且你能见的本能,根本不是青黄赤目的色相。它既然无从表示,又从哪里去立界呢?如果认为由于外界色相而生,当虚空没有色相时,你的眼睛识别作用,就应该消灭了。又何以能够识别知道这就是虚空呢?而且当外界的色相变迁时,你也能识别色相在变迁。假如你的识别本能,不跟着变迁,那么,色相所生的界限,又怎么去建立呢?如果随同色相的变动而变迁,所谓界限的情形,自然就没有了。如果是不变的,便应该是永恒的。既然因色相而生起作用,就不应该又能识别虚空所在。如果认为眼识同时能兼有这二种作用,是由眼睛与色相相对,共同产生的,那么,当眼睛色相二者相合时,中间识性就分离了而不起作用。识性若是可以分离的,那么,识性与眼睛和色相也都能相合了。这样体性便发生杂乱,又怎么去成立界限呢?所以应当知道,眼睛是接触外界色相的基本原因,产生眼睛的识别作用,以及眼识与色相之间的界限,三处都没有固定的自性。所以眼睛与色相,以及色相之间的边际,三者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本能。”
南公 《楞严大义今释》
相比之下
这特么不就是瞎扯淡么……
你还是好好的不标经题用小乘经典去忽悠大乘成佛人吧……
千万别张嘴说自己的知见……
星云比丘还有一句能听,你现在连贴佛经都没法听了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