搞对象发生关系是邪淫吗?

12/18/2017
邪淫 结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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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友提问:搞对象发生关系是邪淫吗?

法嘉宗智 回答

现在对于婚前性行为的观点有两种。

一种认为只要不是夫妻关系,就是邪淫。

一种是认为只要两个人决定要结婚,就不算邪淫。


我个人的主张是从严……


邪淫戒有三个级别,下可悔,中可悔和不可悔。

如果实际地发生了性关系,又没娶人家做老婆。这就是不可悔邪淫。

属于破戒。不属于犯戒。忏悔也没用。不通忏悔的意思就是不能通过忏悔还本清净。


所以……严苛点儿没坏处……

小心驶得万年船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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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嘉和他的朋友们
问:想不到您也这样说,真的不是开玩笑吗?

如果按照您的说法『结婚就不算淫邪』,那么请问,如何定义『结婚』?

有些地方认为获得政府的法律认可(领结婚证)为结婚,可是结婚证是中国特有产物,并且佛传法时还没有结婚证这东西。

有些地方认为双方举行仪式(婚礼)算结婚,那么请问,怎样才叫仪式?以拜天地为准,还是以教堂发誓为准?有些人喜欢从简,旅个游就把婚结了,这算不算仪式?

还有些地方根本没有结婚这说法,不需要结婚,男女可以随便睡,但是只要睡了也算老公老婆,请问这种算不算淫邪?

『婚』这个概念出现的时间才多少年?佛讲的过去未来无量劫的弘法,居然会被『婚』这个定义如此狭窄模糊的东西给限制住?


呵呵,我看这些根本不是佛法,根本就是邪魔外道。
答:随方毗尼and随时毗尼。在中国,就是领证就算。外国同性可以结婚,那么同性性行为就不算邪淫了么?!当然不是。戒律的目的是保护,不是约束。无论在什么情况下,行持戒律的目的是为了从行为到心念对于修行者的保护。免落于邪见和魔见。负责任地,适时地,适处地,在彼此共同意愿的前提下发生性关系,是对行者的一种保护。当然。戒律这东西是约束自己的,不是拿来卡别人和研究是否合理的。您愿意做就做,不愿意做就不做。这都没所谓的啊……
问:您没有说服我。究竟佛有没有明确地说过非婚性行为就是『淫邪』。对『婚』的明确定义又是什么,您不正面回答而是转到『保护』的话题上,是无力的。

退一万步,就算是为了『保护』,那么保护的是什么?为什么要保护?恐怕您自己心里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吧。
答:您去看戒经啊……
问:我想通过您的回答来问一个社会性问题:婚姻是否美满取决于性与爱的融合,很多保守的夫妇从结婚后开始产生性行为后才发现存在不和谐问题,比如末学身边就有朋友因为婚后才知配偶阳痿又导致离婚,结果既破坏了长久感情和家庭又蒙上了社会舆论压力。然而选择婚前性行为的“婚前试爱”模式,就能更科学的解决这个问题,反而真正做到知己知彼,理性对待婚姻大事。
答:学佛,就是学怎么不再轮回成人。所以在人看正确的,在佛看一定是不正确的。戒律的目的就是为了可以不当人,所以不在人类的运算法则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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