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年初的时候皈依了(没戒五戒),然后又去异性按摩了,现在很自责。该怎样做才能罪障消灭?

3/15/2016
邪淫 三皈依 忏悔 三皈五戒
...
网友提问:2016年年初的时候皈依了(没戒五戒),然后又去异性按摩了,现在很自责。该怎样做才能罪障消灭?
佛 戒 淫邪 解脱 罪障

法嘉宗智 回答 ,获得 1 赞

一,您自己都把问题描述的这么清楚,戒、邪淫、解脱、罪障。作为皈依的弟子面对声色犬马的诱惑时,挺住啊!!!结果您很不好意思地告诉我们,您确实挺住了——但是您挺错东西了!眼瞅着这才2016年3月中旬,您年初皈依,起码来个半年的热情给大家看一下容我等随喜赞叹一番么?!今年丙申,哪怕您熬到猴儿年马月呢……这也太快了……

二,三皈依不是入门功课,而是含摄一切修法的总纲。就像一个国家的第一部法律是宪法,其他的法律在宪法之下。学佛的总领功课是三皈依,从凡夫到成佛的过程,是圆满三皈依的过程。一切修行失败的问题归根结底都是三皈依体的问题。不是说三皈依完了万事大吉,而这只是刚刚开始。什么时候三皈依圆满了,也就成佛了。《地藏经》里文殊师利菩萨说:我自证无碍智以来,惟佛所说闻即信受。这才是圆满的皈依佛法僧。没修到文殊菩萨这一步,都千千万万绷紧“三皈依”这根弦儿。

三,皈依是开学典礼,受五戒是领课本回家做作业。敢问,参加了开学典礼不做作业的,能是啥好学生?对于皈依不受戒的,统统可以严重怀疑皈依体的质量。以我个人的观点,这种三皈依仅仅是跑了个场子而不得皈依体。就好比拿着自己送到庙里去开个光,其实这开光质量还不如端去一尊佛像更高些。统统是自欺欺人,觉得皈依了有佛菩萨诸位老大罩着,觉得好像我们在佛前讨巧卖乖,祂该赏个仨瓜俩枣。只能说,我们太习惯于把佛菩萨当个商人,我们拿着供品、磕头、念经、皈依,来和祂交换健康、平安、财富、权贵……

四,佛菩萨从来不惩戒任何学人,只是我们的一厢情愿而已。上帝才会说“凡我爱的我必管教”,而佛不是众生的爹,佛看每个人都圆满具足一切智慧,佛从来不分别自己和众生差多少,佛从来不见众生有过错……所以别把佛菩萨当成执法者。他们从来不憎恨,也就谈不上您所谓的“宽恕”……

五,有些答主说,优婆塞戒经里说嫖娼不算邪淫。这是佛陀时代的印度娼妓合法化所以佛如此说。但是戒律又有两个补丁,随方毗尼和随时毗尼。意思就是随着地区的不同以及时间的不同,戒律的内容做对应的、不违犯当地当时风俗和众生习惯的改变。比如在2016年的中国,娼妓是不合法的,所以卖淫嫖娼就是邪淫。有人说那到公海上或者去国外嫖就没事儿了吧?作为中国公民,身处哪里都受中国法律的约束,所以嫖外国娼依然是邪淫。那娼妓合法国家的人到中国来呢?外籍人在中国也受中国法律约束,所以抱歉,老外嫖中国娼也是邪淫。

六,解决错事的唯一办法就是忏悔。忏悔分两层含义:忏,是忏摩。承认以前的错误;悔,是悔过。以后不再犯。所以忏悔也解释为——忏其前愆,悔其后过。就是知道以前错了,以后再也不犯了。

P.S. 佛菩萨不是审判官,他们不会对众生施以惩戒,其实并不代表有些不可解释的现象没来由。六道众生,我们只看得见自己和一部分畜生,不是每个行为都会另其他众生欢喜的,他们要是来动手动脚,有时候也挺彪的……
众生就在我们身边,飘飘荡荡,游游走走。一群众生围一起来观摩,嘿嘿嘿,还指手画脚的,想想也很带劲啊!


网友上传配图

法嘉和他的朋友们
问:请教,荷兰是性交易是合法化的,荷兰人在荷兰买春算不算邪淫呢?
答:无犯啊。
问:同在地球上,荷兰人做这个就不是邪淫,中国人做这个就是邪淫,仅仅是因为法律规定的不同吗?大家都是人啊。同样的人做同样的事,一个犯戒一个不犯,合理吗?

另外,如果在今天晚上中国宣布性交易合法化了,那么明天的人就不是邪淫,昨天做的就是邪淫。做同样的事,结果又会不一样吗? 似乎有点说不过去啊。
答:这就是业啊。谁让没投生到荷兰去呢。怪谁啊。况且,投生在一个邪淫不犯戒的边地,这是啥好果报么?!投生到地狱,还命比人长呢。去呗?!
而且说回来,荷兰人邪淫不犯戒,中国人犯戒,不代表他们邪淫着等于中国人不邪淫着。能懂?学佛修行解脱是智慧成就。智慧从禅定而来,持戒只是禅定的外相。换言之,他们买春不犯邪淫戒,不代表他们有断除邪淫的禅定和证得果位的智慧,虽然不犯戒,该轮回还轮回。五戒十善是人天乘。守五戒仅仅下辈子得人身。仅此而已。而轮回得人身在业力,不在持不持戒。换言之,他买春不犯戒和你买春犯戒之间,没有必然的相等关系。也不存在同样的果报。比较绕嘴,但愿我表达明白了。
问:谢谢大师解答。生中国难,闻佛法难。荷兰的不好。
答:祝您早日成就!
相关文章